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6230 证券简称:冠明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绍兴袍江越王路冠明新材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29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屠建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屠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屠建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屠建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茶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王茶仙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茶仙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