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山环能: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岷山环能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年10月14日查看PDF原文
技术储备等情况,说明发行人现有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或发行人技术持续创新的机制。(2)说明“底吹熔炼-熔融还原-富氧挥发”三连炉核心研发历程,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研发的背景、过程及进展节点、实际研发投入、技术来源、研发人员构成等内容,该技术目前在铅冶炼行业使用情况,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衡量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各项指标与竞争对手的对比情况,较同行业行业通用技术和主要竞争对手具备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及客观证据,分析说明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技术及在研技术是否存在被市场上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3)说明发行人合作研发情况,研发成果的权利义务分配方式,发行人是否能够独家使用相关知识产权,是否存在使用期限或限制,说明发行人研发创新是否依赖于外部技术支持,是否具备独立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4)列表说明公司承担及参与的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项,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的角色和参与人员、发挥的作用、资源投入情况、取得的成果、获得的评价等。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盈科·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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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明发行人合作研发情况,研发成果的权利义务分配方式,发行人是

      否能够独家使用相关知识产权,是否存在使用期限或限制,说明发行人研发创

      新是否依赖于外部技术支持,是否具备独立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相关风险是否

      充分揭示

          (一)公司合作研发情况,研发成果的权利义务分配方式,发行人是否能

      够独家使用相关知识产权,是否存在使用期限或限制

          1、公司报告期前的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前,公司开展合作研发并形成专利成果的研发项目主要如下:

序                                                                          是否能  是否存在
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授权日  专利权人      利益分配方式      够独家  使用期限
                                                                              使用    或限制

                                        中国恩菲                                    专 利 有 效
                                        工程技术  技术转让权由中国恩菲行          期 20 年,
    铅渣还原工  ZL200910              有限公司  使,技术转让费的 75%归中          岷 山 环 能
 1  艺                      2012-07-04  (“ 中 国  国恩菲所有,25%归岷山环    否    控 股 建 设
                178402.X                                                            的 项 目 可
                                        恩菲”)、 能所有。                          免 费 使 用
                                        岷山环能                                    该技术

    熔渣粉煤直                                    在岷山环能同意下,西北矿

    接还原炼铅  ZL200910              西北矿冶  冶研究院实施转让;使用权          该 专 利 已
 2  工艺及煤粉              2012-12-26  研究院、  归双方所有,技术转让费的    否    于 2023 年
    还原炼铅卧  176237.4                岷山环能  50% 归西北矿冶研究院所          9 月终止
    式熔炼装置                                      有,50%归岷山环能所有。

          2、报告期内及目前的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公司进行的合作

      研发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研资源

      环境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申报了国家十四五重点研发专项“铅

      锌矿搭配金属基固废铅锌同步冶炼技术装备及示范(2022YFC3901600)”的立项,

      并于 2022 年 11 月通过了立项,公司为该研发专项下课题四“冶炼炉渣电强化深

      度贫化与尾渣调质利用技术(2022YFC3901604)”的牵头单位,课题五“铅锌矿


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盈科·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搭配金属基固废铅锌同步冶炼成套装备与集成示范(2022YFC3901605)”的参与单位。牵头单位与各参与单位独自完成的科技成果及获得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相关成果被授予的奖励归各方独自所有;各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共有,共同享有知识产权所有权,相关成果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归完成各方共有;共有知识产权转让需要各方共同同意,并另行签署书面约定明确归属和收益共享方式。无论是独有还是共有的知识产权转让,课题各参与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2019 年 7 月,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签署合作协议,共同
开展退役三元电池全组分清洁回收新技术研发及工业示范,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完成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专利权各占 50%。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双方仅就研发内容及成果分配等达成合作意向,未正式开展研发工作。

    (二)发行人研发创新是否依赖于外部技术支持,是否具备独立自主研发创新能力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中,研究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数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4 年 6 月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研究人员                    10          11            9            7

      技术人员                    29          28          27          27

 研究人员及技术人员合计            39          39          36          34

      公司总人数                1058        1,106        1,231        1,180

    占公司员工比例            3.69%        3.53%        2.92%        2.88%

  其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志军、孙付有、陈会成(原核心技术人员刘新建于 2024 年 7 月离职),均具有丰富的铅锌冶炼行业研发经验,曾主持或参与了多项铅锌冶炼行业的技术革新和项目开发工作。

  何志军、陈会成参与了多项国家、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准号    标准级别        标准名称      作用  标准状态  执行日期

                              何志军参与制定的标准


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盈科·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标准号    标准级别        标准名称      作用  标准状态  执行日期

      GB25323-20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

 1        23      国家强标    业单位产品能源消  参与    已执行  2024-06-01
                                      耗限额

 2    GB/T41881-  国家标准      电子级硫酸      参与    已执行  2023-05-01
          2022

 3      YS/T      行业标准  节水型企业 铅冶炼  参与    已执行  2023-04-01
      1587-2022                      行业

 4      T/DZJN    团体标准    梯次利用电池储能  参与    已执行  2021-10-18
        39—2021                  系统技术规范

                                退役光伏设备回收

 5        —      团体标准    利用环境污染防治  参与    审定中      —

                                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6        —      行业标准    铅冶炼行业节能诊  参与    已审定      —

                                    断技术规范

 7        —      团体标准    锌冶炼污酸资源化  参与    已审定      —

                                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8        —      行业标准    再生铅冶炼行业绿  参与    已审定      —

                                  色工厂评价条件

                              陈会成参与制定的标准

      GB25323-20              有色重金属冶炼企

 1        23      国家强标    业单位产品能源消  参与    已执行  2024-06-01
                                      耗限额

 2    YS/T1587-20  行业标准  节水型企业 铅冶炼  参与    已执行  2023-04-01
          22                        行业

 3      T/DZJN    团体标准    梯次利用电池储能  参与    已执行  2021-10-18
        39—2021                  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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