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70654 证券简称:光大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晓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向沈阳 浑南信必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大辽环境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下称“大辽环境”)与沈阳浑南信必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信必达”)友好协商,大辽环境拟向 公告编号:2024-045 信必达申请委托借款 700 万元,借款受托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下称“兴业银行”)。本次委托借款以公司不动产作为抵押,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委托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一年。担保具体事项以公司与信必达和兴业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