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56 证券代码:835203 证券简称:亚微软件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 席、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0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杜凯宁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748,299股,占公司股本的36.5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王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生效。上述 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171,326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孙荣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生效。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20,43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赵云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生效。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38,886 股,占公司股本的 2.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李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生效。上 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14,909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张春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生效。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98,924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王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生效。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42,519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王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4-056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42,519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0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曹树青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50,896 股,占公司股本的 5.4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许保俊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生 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98,924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56 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王津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依法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聘任孙荣飞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依法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赵云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依法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聘任李锋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依法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聘任张春营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依法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56 (七)、《关于聘任王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依法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聘任王芳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依法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亚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