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菲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 《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的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东兴 证券现就本期的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