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新环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八期)

2024年10月14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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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山西新环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八期)

  山西新环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环精
密”、“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与公司签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情况

    根据中德证券与公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中德证券本辅导期内指派5名人员,由崔胜朝、钟昊君、叶涵、刘俣婷、陈思嘉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钟昊君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成员均为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中崔胜朝、钟昊君、陈思嘉、叶涵为保荐代表人,符合
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在本辅导期内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本辅导期内,中德证券主要采取组织自学、会议讨论、日常咨询、问题诊断答疑等多种方式进行辅导工作,持续跟踪公司辅导期内的相关重点事项。中介机构就各自调查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协调整个辅导期间的工作计划,分析和讨论了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方案及时间安排,督促公司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进行整改规范。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及辅导对象与辅导机构签署的辅导协议,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增强法治观念、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2、核查公司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
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4、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法律权属问题。

  5、督促规范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6、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7、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共同协助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公司会计管理体系、会计基础工作,杜绝会计虚假。

  8、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9、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协助接受辅导人员准备证券市场知识测试。

  10、对公司是否达到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公司开展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准备工作。


  通过辅导,辅导对象对于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存在的问题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并在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制定了相关整改方案并切实落实。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其他中介机构积极协助中德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保持紧密配合,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五)接受辅导人员情况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本辅导期内,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丁永华因退休辞去监事职务,其余接受辅导人员在本辅导期内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中德证券持续跟进新环精密规范运行情况,并就财务、法律等问题的合规风险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落实。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主要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但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持续优化完善。辅导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内控执行情况,结合新修订的公司法、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等最新监管规范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落实内控规范整改,持续提升内控管理、财务核算和规范运作水平。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仍需完善

  公司目前董事会中尚未聘任独立董事,且未设立专门委员会及内审部等机构。辅导机构继续协助公司遴选适合的独立董事人选,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架构,提高公司治理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向接受辅导人员传达资本市场相关最新政策及监管动态,督促其深入学习公司治理、规范运营、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保护等相关知识及责任义务,提高其合规素养、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保证公司内控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3、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发改备案和环评审批等手续

  公司尚未完成募投项目的发改备案、环评审批等手续,且仍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未来发展战略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动向等情况进行论证和研讨,调整完善募投项目的具体方案及细节。辅导机构继续督促并协助公司落实推进募投项目的各项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仍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落实推进募投项目备案环评等工作。辅导机构将继续协助公司推进前述问题的整改解决工作,持续跟踪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解决建议,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91.39万元,同比增加
25.55%;实现净利润1,865.38万元,同比减少10.33%。虽然公司营业收入仍有增长,但由于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净利润略有下滑,公司仍需努力提升经营业绩水平。辅导工作小组将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交流,持续关注销售订单签订及执行情况,密切跟踪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结合当前监管动态及审核要求推进后续上市准备工作开展。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安排

  中德证券将继续安排崔胜朝、钟昊君、叶涵、刘俣婷、陈思嘉作为辅导人员对公司开展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继续由钟昊君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二)主要辅导内容


  下一辅导阶段,中德证券将在上一阶段辅导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在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辅导、集中授课、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咨询与答疑、组织自学等,整理传达最新的资本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情况,加深辅导对象对于上市最新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解,密切跟进会计师、律师的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运作,持续跟踪关注公司业务发展及合规经营情况,及时向贵局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特此汇报。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新环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八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崔胜朝            钟昊君            陈思嘉

        叶涵            刘俣婷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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