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56 证券代码:836479 证券简称:泰源环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宜兴市新庄街道工业集中区新北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邮件、电话及 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参会董事一致同意由董事陆纯主持会议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陆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选举陆纯担 公告编号:2024-056 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审查,陆纯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潘海龙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聘任潘海龙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审查,潘海龙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凌中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聘任凌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经审查,凌中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 公告编号:2024-056 部门的处罚,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凌中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聘任凌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审查,凌中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