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天智造: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2024年10月1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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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2223          证券简称:配天智造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取得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科技”)控股股东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天集团”)10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大富科技 25%股权。配天集团为大富科技控股股东,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大富科技实际控制人。使得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孙尚传先生变更为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二、变更后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

            公司名称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 1757 号投资大厦

            注册资本                            3,000,000,000

            成立日期                            2000 年 7 月 4 日

                                    政府金融服务平台的构建和运作,对担保、典
                                    当、保险、期货、融资租赁、基金、证券、银
                                    行、信托类金融服务业的投资;城市资源的综
            主营业务

                                    合开发和利用,对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
                                    房地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工
                                    业自主创新项目的开发和产业化培育,对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3

                                    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类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
                                    建设和经营;对物业、股权、证券、信托和银
                                    行理财产品类策略性投资,委托贷款、集团内
                                    资金拆借,受托资产管理;经批准的境外投资
                                    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周学保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控股股东名称                蚌埠中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名称              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

                                      否                  -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蚌埠投资”)通过债转股持有配天
                                              集团 100%股权并间接持有大富科技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是    25%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已经蚌
                                              埠投资第一届第 285 次董事会履行
                                            内部决策程序,并已履行国有资产管
                                                    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其他主体

          名称                  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类型                                政府单位

    实际控制人名称              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因执行法院裁定,蚌埠投资取得大富科技控股股东配天集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团 100%的股权,进而间接持有大富科技 25%股权,成为大
                          富科技间接控股股东,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公告编号:2024-033

                          委员会(以下简称“蚌埠国资委”)成为大富科技实际控
                          制人,同时成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

                                  否                        --

      合惩戒对象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否                        --

                          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蚌埠投资的实
      其他相关情况

                          际控制人

三、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2024 年 4 月 23 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受理蚌埠市远大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
配天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配天集团清算组担任配天集团管理人。2024 年 6 月 7 日,
法院裁定配天集团等五家公司进行合并重整,并指定配天集团清算组担任配天集团等五家
公司的管理人。2024 年 9 月 6 日,法院裁定批准配天集团等五家公司的《合并重整计划
草案》。

  按照《合并重整计划》,配天集团原先所持有的大富科技 42.51%股份中的 17.51%按照重整计划抵偿相关担保债权,剩余 25.00%将留在配天集团。在《合并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内,其他债权人均未选择承债式转股,仅蚌埠投资选择以部分债权承债式转股。2024
年 10 月 10 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裁定配天集团 100%股权调整至蚌埠投资所有,2024
年 10 月 12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蚌埠投资通过配天集团间接持有大富科技25%股权,蚌埠国资委成为大富科技实际控制人,同时成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系因执行《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导致,本次权益变动暂时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暂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是

                                    公司已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积极沟通,敦促其按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否

                                          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是

                                      详情参照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文件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三)限售情况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实际控制人将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限售事宜。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相关法人主体的营业执照
2.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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