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56 证券代码:871298 证券简称:华浩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6 月 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2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24)粤 0105 民初 5814 号),该判决为本案一审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主要负责人:莫小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56 法定代表人:戴自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茂名华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自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戴自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陈琴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公告编号:2024-056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判决如下: 1、被告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 1950 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 (利息以借款本金 1950 万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5 日止,按年利率 5%计算;罚息以欠付借款本金余额为基数,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 7.5%计算;复利以欠付利息为基数, 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 7.5%计算,罚息不计复利); 2、被告茂名华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戴自觉、陈琴对被告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 2200 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就第一判项确定的债权,按照质押顺位对被告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隆回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EPC 项目总承包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在 2000 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驳回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就本案已聘请代理律师,组织相关人员研判案情,准备相关资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判决书》。 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