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3814 证券简称:ST 德润达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7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金丰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 5600 万元减少到 2040 万元》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7 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5 月 10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注册资本由 5600 万元减少到 2040 万元,其中李正丰减少出资额 280 万元,施 善武减少出资额 280 万元,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出资额 3000 万元,公司对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金额由 4760 万元减 少到 1760 万元,持股比例由 85.00%增加到 86.27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 2040 万元增加到 5600 万元》议案 1.议案内容: 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5 月 31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注册资本由 2040 万元增加到 5600 万元,其中丰漫清增加出资额 489 万元,深 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出资额 3071 万元,公司对鄱阳县众汇照明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金额由 1760 万元增加到 4831 万元,持股比例由 86.2745%减少到 86.26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企业类型》议案 1.议案内容: 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名称由“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鄱阳县众汇照明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对江西邦合美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及优先认购权》议案 1.议案内容: 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对江西邦合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邦合美”)投资为 255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00%,邦合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到 1000 万元,其中翟长燕增 加出资额 245 万元,游洋增加出资额 255 万元,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及优先认购权,邦合美增资后,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由 51.00%减少至 25.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对江西邦合美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议案 1.议案内容: 邦合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少 到 500 万元,其中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出资额 255 万元,汤 公告编号:2024-037 广珍减少出资额 245 万元,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邦合美未实缴 出资,减资后,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邦合美投资由 255 万元减 少到 0 万元,持股比例由 25.50%减少至 0.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