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6058 证券简称:欧赛能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黄德勇、朱希平、李晓春、覃卫群、陈立冬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期限 2021 年 1 月 4 日 承诺事项的内容 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黄德 公告编号:2024-022 勇、朱希平、李晓春、覃卫群、陈立冬)与认购人合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带特殊条款的《补充协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应实现以下经营目标:公司 2018 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2019 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2020 年扣 非净利润不低于 7,000 万元。如未来三年公司实现扣非后平均净利润低于 5,0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以现金形式对投资方进行补偿,承诺人须在认购人提出补偿要求起六个月内完成支付现金补偿。若公司 2018-2020 年度扣非后平均净利润低于 5,000万元人民币,则认购人有权要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认购人持有的欧赛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承诺人应于认购人发出回购通知书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回购并支付所有款项。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黄德 勇、朱希平、李晓春、覃卫群、陈立冬)与认购人孙冉签署带特殊条款的《补充协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应实现以下经营目标:2018 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2020 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000 万元。如未来三年公司实现扣非后平均净利润低于 6,0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以现金形式对投资方进行补偿,承诺人须在认购人提出补偿要求起六个月内完成支付现金补偿。若公司 2018-2020年度扣非后平均净利润低于 6,000 万元人民币,则认购人有权要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回购认购人持有的欧赛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承诺人应于认购人发出回购通知书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回购并支付所有款项。 公告编号:2024-022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因公司未能在上述合同约定的时点达成业绩条件,认购人孙冉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发出了《回购通知书》,触发了股份回购的相关条款。 公司承诺人做出相关承诺以来,一直致力于履行上述承诺,但由于新冠疫情以及国际贸易受阻等客观原因,截至目前,承诺人尚未履行股份回购义务,公司也将不断持续关注承诺完成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承诺未正常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认购人孙冉 2021 年 1 月 5 日发出了《回购通知书》,并于 2023 年 4 月向法 院提起诉讼,公司股东黄德勇、朱希平的股权及财产已被冻结,该诉讼已进入执行程序。 四、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公司股东黄德勇、朱希平、李晓春、覃卫群、陈立冬正主动与股东合星资产、孙冉进行沟通,积极处理上述协议纠纷,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五、其他说明 公司目前属于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决策公司的事项,上述纠纷属于股东之间纠纷,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4-022 《2018 年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合星与黄德勇、朱希平、李晓春、覃卫群、陈立冬关于定向发行协议之补充协议》 《孙冉与黄德勇、朱希平、李晓春、覃卫群、陈立冬关于定向发行协议之补充协议》 欧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