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5474 证券简称:神角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00—2024年11月12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公告编号:2024-022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474 神角智能 2024 年 11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任海全、何可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西省南宁市西乡塘区亿鼎安吉商业广场 4 号楼 111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告编号:2024-022 (一)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提名唐海林、文雪玲、赵晓娇、朱冬发、彭春梅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董事均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连任。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二)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决定,提名罗杰、刘丹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监事会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告编号:2024-022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8:00-9:00 (三)登记地点:广西省南宁市西乡塘区亿鼎安吉商业广场 4 号楼 1113 号 四、 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春梅 联系电话:13558104066 联系地址: 广西省南宁市西乡塘区亿鼎安吉商业广场 4 号楼 1113 号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