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924 证券简称:明石创新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反担保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烟台桑尼核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尼环保”)拟在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支行办理综合授信 500万元,期限贰年,由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石创新”)、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烟台同兴过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过滤”)拟在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支行办理综合授信 500 万元,期限贰年,由明石创新、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明石创新(烟台)微纳传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石微纳”)拟在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支行办理贰年期综合授信1,000 万元,期限贰年,由明石创新、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同意为桑尼环保向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担保期限为贰年,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的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意为同兴过滤向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担保期限为贰年,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的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意为明石微纳向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担保期限为贰年,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二级子公司烟台桑尼核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二级子公司明石创新(烟台)微纳传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二级子公司烟台同兴过滤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于明石创新技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二级子公司明石创新(烟台)微纳传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30 日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41 号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41 号 注册资本:106060 万元 主营业务:借款担保,债券发行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融资再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王书涛 控股股东:烟台市财政局 实际控制人:烟台市财政局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无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 2023 年营业收入:-元 2023 年利润总额:-元 2023 年净利润:-元 审计情况: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考虑,未公开披露其财务报表和信用评价报告,因此无法获知和公告相关的财务数据及信用评级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一)反担保原因 本次反担保主要为扩大控股二级子公司经营所需,有效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公司为控股二级子公司桑尼环保、同兴过滤和明石微纳申请银行贷款向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向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符合公司发展要求、整体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桑尼环保、同兴过滤及明石微纳增加流动资金,促进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500 0.05%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5,700 2.63%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0 0%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4,400 0.45%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0% 五、备查文件目录 《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