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差旅天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吉林省差旅天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差旅技术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公开查询,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等工商变 否 更登记未及时披露 2 其他 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否 及关联方存在大额被执行案件 3 其他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 不适用 被限制高消费 4 层级调整 (可能)触发降层情形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近日通过查询企查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发现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主体存在以下相关风险事项: 1、关于公司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企查查记载,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已经由“张云松” 变更为“邱忠轩”,变更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而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披 露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为张云松。 根据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已披露的《公司章程》第七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本次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新任总经理,与该《公司章程》的 规定明显不符;且公司也未提前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总经理的变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工商变更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亦未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在发现上述情形后,已告知公司应尽快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要求和督促公司配合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和邱忠轩的个人相关资料,以及公司为办理此次工商变更登记所履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等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主办券商尚未获取相关资料予以进一步核实。 2、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存在大额被执行案件 根据企查查记载,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及子公司吉林省远达国际商务 旅行社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远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云松及其配偶,以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吉林省远达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共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生金额较大的执行案件,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执行标的(元)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被执行人 1 (2024) 26,819,180.00 吉林省长春市 2024年10 吉林省差旅天下网 吉0193执 长春高新技术 月 22 日 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2817 号 产业开发区人 司,深圳市远达投资 民法院 控股有限公司,吉林 省远达传媒有限责 任公司,张云松及其 配偶 2 (2024) 19,267,152.00 吉林省长春市 2024年10 吉林省差旅天下网 吉0193执 长春高新技术 月 22 日 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2818 号 产业开发区人 司,深圳市远达投资 民法院 控股有限公司,吉林 省远达传媒有限责 任公司,吉林省共翔 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张云松及其配 偶 3 (2024) 8,174,683.00 吉林省长春市 2024年10 吉林省差旅天下网 吉0193执 长春高新技术 月 22 日 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2819 号 产业开发区人 司,深圳市远达投资 民法院 控股有限公司,吉林 省远达国际商务旅 行社有限公司,张云 松及其配偶 合计 - 54,261,015.00 - - - 上述执行案件累计金额已达 5,426 万元以上,主办券商已询问公司是否涉及 银行贷款逾期违约情形、是否涉及主要银行账户查封及股权司法冻结等相关情形,上述重大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涉及,公司均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尽快核实并提供相关资料,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主办券商尚未取得详细资料。 3、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被限制高消费 主办券商注意到,公司及子公司涉及多起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且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松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涉及案号为(2024)吉 0193 执 2515 号、(2024) 吉 0193 执 2516 号、(2024)吉 0193 执 2517 号、(2024)吉 0193 执 2546 号。子 公司吉林省远达国际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涉及案号为(2024)吉 0102 执 2752 号。子公司吉林省远达商务旅行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法院限 制高消费,涉及案号为(2024)吉 0193 执 1550 号、(2024)吉 0193 执 1519 号、 (2024)吉 0193 执 1542 号、(2024)吉 0193 执 1186 号。同时,公司董事李恩 彬也被限制高消费。 4、公司存在可能触发降层情形的风险事项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已连续 55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股票每日 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述情形连续达 60 个交易日的,全国股转公司即时将公司调出创新层。根据《分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存在自调出创新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再次进入创新层的风险。公司已及时披露可能触发降层情形的相关进展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本次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未能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存在大额被执行案件,如不能妥善解决,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公司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存在前述风险情形,且主办券商尚未获取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故主办券商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企查查查询记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