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2449 证券简称:恒宝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六栋 B 座八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新利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3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形成协同效应,提高运营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宝通”或“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深圳恒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朴光电”)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圳恒宝通为存续方,恒朴光电注销,深圳恒宝通继承恒朴光电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本次交易的吸收合并双方分别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将 上述议案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