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2024年10月29日查看PDF原文
不存在超越津移通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人事任免决定。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并聘请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
                                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
                                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拥有独立
                                的银行账户,未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公司没
                                有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或本企业其他关联方违
                                规提供担保,或将以公司名义获得的借款转借给本企业使
                                用。

                                上述陈述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
                                述或误导性说明。如果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承诺人愿意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                    履行中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不适用

承诺主体名称                    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智博、天津津智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其他与本次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相关的承诺(关于保
                                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9 月 24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一、业务独立

                                公司依法经营,独立开展业务并对外签订合同,其业务独立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主要业务收入不依赖于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津
                                移通信相同或相近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资产独立完整

                                公司系由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的股本已足额缴纳。公司合法拥有与
                                其业务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拥有商
                                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其他经营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
                                权。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资产
                                关系清晰,权属明确。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人员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独立聘用
                                员工,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承诺事项概况                    人、董事会秘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合法的程序产生,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超越津移通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人事任免决定。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并聘请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
                                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拥有独立
                                的银行账户,未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
                                税款的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占用公
                                司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公司没有为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或
                                将以公司名义获得的借款转借给股东使用。


                                上述陈述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
                                述或误导性说明。如果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承诺人愿意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                    履行中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不适用

                                董国军、徐玉飞、赵扬、石凯、周磊、顾玉成、吴虹、刘晓
承诺主体名称                    晖、范大鹏、王科、高新、刘霞、王栋、王智超、杨蔡坚、
                                高艳娥、李世凯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其他与本次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相关的承诺(关于保
                                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9 月 24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一、业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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