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4 0 3,871,984 0.36% 3,871,984 0 0 资 产 托 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区 0 鹤 2,579,934 0 2,579,934 0.24% 2,579,934 0 0 洲 合计 178,094,91 799,999,98 978,094,90 90.01 679,387,32 298,707,57 155,143,00 8 5 3 % 6 7 0 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上述股东未披露其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 情况。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控股股东情况 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通过法院作出的达尔曼公司破产重整裁定,使得达尔曼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由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陕 01 民破 20 号之二十一《民事裁定书》,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持有达尔曼公司799,999,985 股,占达尔曼总股本的 73.62%。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鲁大林先生占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出资的 65%,故达尔曼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仲会先生变更为鲁大林先生。 三、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权益分派情况 (二)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公司治理 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股 期初 数 期末 期末普 性 任职起止日期 持普 量 持普 通股持 姓名 职务 别 出生年月 通股 变 通股 股比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股数 动 股数 例% 彭钢 董事长、总 男 1970 年 4 月 2019 年 11 2024 年 6 0 0 0 0% 经理 月 29 日 月 22 日 许晋平 董事 男 1962 年 8 月 2017 年 6 2024 年 6 0 0 0 0% 月 23 日 月 22 日 董事、副总 2017 年 6 2024 年 6 梁巍 经理、财务 男 1967 年 9 月 月 23 日 月 22 日 0 0 0 0% 总监 刘怀军 董事 男 1979 年 12 月 2017 年 6 2024 年 6 0 0 0 0% 月 23 日 月 22 日 杨尔平 独立董事 男 1954 年 8 月 2017 年 6 2024 年 6 0 0 0 0% 月 23 日 月 22 日 张怀成 监事会主席 男 1945 年 9 月 2017 年 6 2024 年 6 0 0 0 0% 月 23 日 月 22 日 刘四平 监事 男 1963 年 10 月 2017 年 6 2024 年 6 0 0 0% 月 23 日 月 22 日 杨黎明 监事 男 1964 年 10 月 2017 年 6 2024 年 6 0 0 0 0% 月 23 日 月 22 日 李元维 副总经理、 男 1972 年 9 月 2017 年 6 2024 年 6 0 0 0 0% 董事会秘书 月 23 日 月 22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董事梁巍是达尔曼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的股东。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毛社敏 监事 离任 不再担任职工监事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重组留守人员 4 4 员工总计 4 4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硕士 1 1 本科 专科 3 3 专科以下 员工总计 4 4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需要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的情况。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邀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见证,确保股东充分公正行使表决权。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建 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聘请了独立董事。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建立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业务独立:达尔曼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未因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同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 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合法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