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减持 权益变动/拟变 待中国结算办理 动时间 拥有权益的股 直接持股 4,750,000 股,占比 10.9195% 份数量及比例 合计拥有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 权益 前)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4,750,000 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50,000 股,占比 (权益变动 10.9195% 10.9195% 前)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拥有权益的股 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份数量及比例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合计拥有 (权益变动 权益 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后)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0% (权益变动 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本次权益变动 所履行的相关 无 无 程序及具体时 间 (法人或其他 经济组织填 写)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其他 (可多选)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 省兰溪市公证处出具的“(2024)浙兰证民字第 1116 号”《公证书》,被继承人朱瑞娥女士直接持有的公 司 4,750,000 股的股份,将通过继承,由其配偶丁小 富先生、女儿丁梦超女士分配持有(股份各占 50%)。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被继承人朱瑞娥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 2,375,000 股份由其配偶 丁小富先生继承,继承前,丁小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7,000,0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9.0804%。经遗产继承后,丁小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9,37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4.5402%。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丁小富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瑞娥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丁小富先生继承朱瑞娥女士所直接持有公司的2,375,000 股股份,上述股份变动,以及其中无限售股份及有限售股份的划分,尚需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限售手续,以办理 后最终数据为准。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兰溪市公证处出具的“(2024)浙兰证民字第 1116 号” 《公证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丁小富、朱瑞娥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