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4871 证券简称:上川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王迪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76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广东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信 王迪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7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川智能”或“公司”)未在2024 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川智能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川智能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王迪华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上川智能、王迪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37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王迪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76 号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