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川智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1月0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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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4871      证券简称:上川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王迪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76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2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广东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信
      王迪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7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川智能”或“公司”)未在2024 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川智能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川智能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王迪华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上川智能、王迪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37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王迪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76 号

                                        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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