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和众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0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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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430084        证券简称:星和众工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星和众工设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放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王斌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 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壹
  仟万元的授信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仟

                                                                          公告编号:2024-03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三年,自授信合同约定的授信起始日计算。

    公司董事长杨放光先生、董事贾永君先生无偿为此笔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涉及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为关联股东。但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挂牌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 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 受担保和资助等”。本次交易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且不收取公司 任何担保费用,因此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
  行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星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 分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申请不高于伍佰万 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五年;董事长杨放光先生、董事贾永君先 生无偿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五年。自 2024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2 日。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八条、公司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 年 8 月)》第 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担保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公告详见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董事长杨放光先生、董事贾永君先生涉及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 任为关联股东。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 百零五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 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 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本次交易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 保,且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因此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 需回避表决,但董事贾永君同时任星分子公司董事长,董事辛梓铭同时担任星 分子公司董事,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较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根据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
 (三)、(五)三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30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杨放光先生、贾永君先生、辛梓铭女士均系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的关联方。

    该议案内容因与杨放光先生、贾永君先生、辛梓铭女士有关联关系,杨放 光先生、贾永君先生、辛梓铭女士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星和众工设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星和众工设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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