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4882 证券简称:谢馥春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谢馥春国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换届基本情况 (一) 非职工代表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桂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阚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32,785 股,占公司股本的 3.7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世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 公告编号:2024-025 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朱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建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郭慧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郭慧君,女,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扬州冠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 监;2016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扬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投资部副经理、投资部经理、投资总监;2024 年 1 月至今任扬州市国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25 (三) 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史志芳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宝铭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11,685 股,占公司股本的 4.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二)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董事、监事的提名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 公告编号:2024-025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一)《江苏谢馥春国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谢馥春国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谢馥春国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