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朗晖数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分期发行说明书 (第二期修订稿)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 2002 室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4 室 2024 年 11 月 5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6 二、 本期发行计划 ...... 8 三、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16 四、 本期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17 五、 中介机构信息 ...... 24 六、 有关声明 ...... 26 七、 备查文件 ...... 31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挂牌公司、 指 上海朗晖数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朗晖数化、朗晖化工 上海朗晖数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股东大会 指 东大会 上海朗晖数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董事会 指 事会 上海朗晖数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监事会 指 事会 公司拟定向发行不超过 23,000,000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定向 指 股(含 23,000,000 股)公司普通股 发行 股票的行为 上海朗晖数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 高级管理人员、高管 指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上海朗晖数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指 定向发行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股票定向发行指南》 指 定向发行业务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 指 任公司 股转系统、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有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金帆投资 指 上海金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立吉资产 指 上海立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昇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昇安智选 指 嘉兴昇安智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厦门博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 厦门博芮叁号 指 博芮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舜安投资 指 上海舜安投资有限公司 淮北创投 指 淮北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德巨贸易 指 宁波德巨贸易有限公司 蓝洋互联网 指 浙江蓝洋互联网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朗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朗晖股投 指 伙) 中小浙普(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浙普创投 指 (有限合伙) 丽水协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协益创投 指 伙)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指 司 一、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上海朗晖数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朗晖数化 证券代码 873116 所属层次 创新层 F 批发和零售业-51 批发业-516 矿产品、建材及 挂牌公司行业分类 化工产品批发-5162 石油及制品批发 通过自主开发的“赛化云”系统以线上销售、 主营业务 服务为主及线下销售、服务为辅的融合方式进 行化工品销售和商务服务。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李瑶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888 弄 11 号 208 室-B 联系方式 021-68864063 (二)公司及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公司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合法规范经 1 是 营、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 2 否 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且尚未解除或者消除影响的。 3 公司处于收购过渡期内。 否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为失信联合惩 4 否 戒对象。 5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是否不超过 200 人。 是 公司挂牌以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本次定向发行首期分期发行说明书第二 次修订稿签署日),存在补充审议、补发、更正公告的情形,包括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审议并披露;一致行动人变更及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