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63 证券代码:831288 证券简称:安美勤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暨变更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王雪倩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资质证书延续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安美勤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有效期内及办理资质 承诺期限 证书延续期间 公告编号:2024-063 根据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 办法》(2020)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新三板 挂牌的企业申请资质以及资质有效期内的,还应当 符合以下条件:(一)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 于总股本的 30%;(二)实际控制人在申请期间及资 质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 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雪倩 2022 年 7 月 28 日签署《成都安 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所持股份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雪倩承诺: 1.本人持有安美勤 90.13%的股份,在成都安美 承诺事项的内容 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 质证书有效期内及办理资质证书延续期间,本人持 有安美勤 70%的股份不用于挂牌交易,保证安美勤 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 30%。 2.在安美勤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期 内及办理资质证书延续期间,本人持有安美勤股票, 且对安美勤的控制比例不低于 70%,当因安美勤股 本增加等其他原因导致对安美勤的控股比例稀释至 低于 70%时,本人会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 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增持安美勤股票等方式 确保本人对安美勤的控股比例不低于 70%,保证本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发生变化。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自上述承诺作出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雪倩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背承诺的情况。 现王雪倩女士基于家庭资产配置考虑,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其 公告编号:2024-063 配偶刘保磊先生。为保证股份转让后仍满足相关要求,实际控制人王雪倩女士、刘保磊先生拟签署《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持股份挂牌交易、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雪倩原承诺内容变更为由实际控制人王雪倩及刘保磊共同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 截止到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两人合计持有安美勤 81.566%的股份,在 安美勤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期内及办理资质证书延续期间,两人承诺将保证持有安美勤 70%的股份不用于挂牌交易,即安美勤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 30%。 2. 在安美勤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期内及办理资质证书延续期间,持有安美勤股票,且对安美勤的控制比例不低于 70%,当因安美勤股本增加等其他原因导致对安美勤的控股比例稀释至低于 70%时,会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增持安美勤股票等方式确保两人对安美勤的控股比例不低于 70%,保证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如公司不再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则承诺失效。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两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雪倩女士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签署《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持股份挂牌交易、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自动失效。 三、承诺未正常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承诺正常履行,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内容,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其他说明 无。 六、备查文件 《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63 《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持股份挂牌交易、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