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30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519,223,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67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198,924,5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9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3 人,董事张崇涛、陈泽洪、钱鸿川、邬成忠、 秦辉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管全景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高芳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 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2024-070)、《董事任命公告》(2024-07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29,075,00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26%;反对股数 288,229,32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12%;弃权股数 1,918,70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2%。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否决《关于补选吴纲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7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9,632,98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939%;反对股数 2,217,671,3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300%;弃权股数 1,918,70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2%。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否决《关于调整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薪资发放体系,实现与公司经营 同甘共苦、风雨同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7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2,599,80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116%;反对股数 2,216,623,2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88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否决《关于罢免秦辉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7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04,088,6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07%;反对股数 2,215,134,3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9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案 比例 序 名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号 称 一 关 102,527,69 26.1100 288,229,32 73.4014 1,918,70 0.4886 于 8 % 9 % 6 % 补 选 高 芳 为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二 关 299,632,98 76.3054 91,124,045 23.2059 1,918,70 0.4886 于 2 % % 6 % 补 选 吴 纲 为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四 关 304,088,68 77.4402 88,587,049 22.5598 0 0% 于 4 % % 罢 免 秦 辉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的 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书瑶、韩金熹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职位变 姓名 职位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动 高芳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月 6 日 时股东大会 吴纲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三次临 审议未通过 月 6 日 时股东大会 邬成忠 独立董事 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月 6 日 时股东大会 秦辉 独立董事 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三次临 审议未通过 月 6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