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神股份: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11月0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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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80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19,223,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7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8,924,5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91%。

  二、否决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否决《关于补选吴纲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8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 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77)。

  2.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99,632,9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39%;反对股数2,217,671,3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告编号:2024-080

88.0300%;弃权股数1,918,7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股数299,632,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054%;反对股数91,124,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059%;弃权股数1,918,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否决《关于调整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薪资发放体系,实现与公司经营同甘共苦、风雨同舟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8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 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77)。

  3.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02,599,8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16%;反对股数2,216,623,2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88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否决《关于罢免秦辉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8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 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公告编号:2024-080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77)。

  4.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04,088,68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07%;反对股数2,215,134,3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9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股数304,088,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402%;反对股数88,587,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598%;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否决议案原因

  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认真审议,上述议案同意股数未超过半数。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情况,是参会股东基于慎重考虑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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