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电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0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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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成功上市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发行前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新增加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因国家会计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2,027,8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现拟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2,027,8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上市后三年内的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2,027,8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防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提出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2,027,8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切实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公告编号:【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2,027,8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了《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该公司章程(草案)在公司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6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2,027,8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6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2,027,8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
  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公告编号:【2024-044】)。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2,027,8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等 15
  项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实施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制度(共 15 项)。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以下公告:

  (1)《股东大会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46】)

  (2)《董事会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47】)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48】)
  (4)《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49】)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50】)

  (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51】)
  (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52】)
  (8)《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53】)

  (9)《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54】)
  (1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55】)
  (11)《分、子公司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56】)
  (12)《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57】)

  (13)《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58】)
  (1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59】)

  (15)《重大交易决策事项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4-06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2,027,89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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