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09 证券简称:启超电缆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启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 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00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15:00-2024 年 11 月 28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209 启超电缆 2024 年 11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儒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张建华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将进行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在选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研究讨论,董事会拟提名张建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董事候选人张建华为连选连任,其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为董事适当人选。经登陆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查询张建华的失信情况,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关于提名沈义光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将进行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在选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研究讨论,董事会拟提名沈义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董事候选人沈义光为连选连任,其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为董事适当人选。经登陆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查询沈义光的失信情况,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审议《关于提名黄明芳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将进行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在选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研究讨论,董事会拟提名黄明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董事候选人黄明芳为连选连任,其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为董事适当人选。经登陆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查询黄明芳的失信情况,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提名袁舒畅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将进行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在选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研究讨论,董事会拟提名袁舒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董事候选人袁舒畅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为董事适当人选。经登陆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查询袁舒畅的失信情况,其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审议《关于提名柳晓燕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将进行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在选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研究讨论,董事会拟提名柳晓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董事候选人柳晓燕为连选连任,其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为董事适当人选。经登陆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查询柳晓燕的失信情况,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审议《关于提名郑丽英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届满,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将进行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在选出新 任董事前,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研究讨论,监事会拟提名郑丽英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参加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事会届满止。 监事候选人郑丽英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为监事适当人选。经登陆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查询郑丽英的失信情况,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审议《关于提名包伶俐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届满,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将进行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在选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 经研究讨论,监事会拟提名包伶俐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参加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事会届满止。 监事候选人包伶俐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为监事适当人选。经登陆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 查询平台等网站查询郑丽英的失信情况,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该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议案序号为(一)至(五);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13:00-14: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晓燕 联系电话:0570-8585969 传真:0570-8585970 邮政编码:324022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东港三路 38 号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浙江启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浙江启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