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会议事规则,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作为本章程附件。 第二百二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或备案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百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章程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本章程。 第二百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或其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