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众科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11月1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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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5342        证券简称:鑫众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已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累计已  新增预  调整后预  上年实  调整后预计金
关联交易  主要交易内  原预计  发生金  计发生  计发生金  际发生  额与上年实际
类别          容        金额      额      金额      额      金额    发生金额差异
                                                                        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
料、燃料
和动力、
接受劳务

          向关联方辽

          宁新兴佳新

出 售 产  能源集团有

品、商品、 限责任公司                      315,680  315,680,          公司经营发展
提供劳务  销售塔筒及        0        0  ,000.00    000.00        0  需要,预计业务
          其附属设备、                                                量会增加。

          风力发电机

          组及附属设

          备

委托关联


                                                                                  公告编号:2024-045

人销售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
人委托代
为销售其
产品、商
品
其他

  合计        -            0        0  315,680  315,680,        0

                                          ,000.00    000.00

(二) 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辽宁新兴佳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260 万人民币住所:铁岭经济开发区帽山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付吉兵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关联关系
辽宁新兴佳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吕蓓。
3.预计的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向关联方辽宁新兴佳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共计 315,680,000.00 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5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有偿、互惠互利、公平的商业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新增预计的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  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4-045

2024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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