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1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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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7497      证券简称:眉车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春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春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选举李春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公告编号:2024-019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春有先生系连选连任。经核查,李春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春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李春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春有先生系连选连任。经核查,李春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文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王文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文仙女士系连选连任。经核查,王文仙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19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文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王文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文仙女士系连选连任。经核查,王文仙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王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志刚先生系连选连任。经核查,王志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罗光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19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拟聘任罗光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罗光齐先生系连选连任。经核查,罗光齐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眉山车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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