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07 证券简称:精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康明章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精成智控”)60%的股权以 0 元 的价格转让给康明章。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6000 万 元,实缴 0 元。转让后由康明章履行 60%的股权对应未缴出资的实缴义务(宁 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6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0 万元, 转让后康明章应实缴出资的金额为 36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 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 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 三十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45,184,619.18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126,934,317.72 元;精成智控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成立,实缴资本为 0 元,其总资产 0 元;净资产 0 元,分别占公 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的 0%、净资产的 0%。 本次出售资产为精成智控 60%的股权,其账面价值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实际出席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5 人,关联 董事康晴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还需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康明章 住所:鄞州区下应街道史家码村 73 号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康晴的父亲,宁波精成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 6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科技园区东一路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24 年 10 月 10 日,法定代表 人康明章,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整,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此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此次出售股权,将会导致公司丧失对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的控 股权,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成立,认缴出资额 为 6000 万元,实缴 0 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0 元,净资产 为 0 元。未审计。 (二)定价依据 转让双方根据精成智控实缴及资产情况,经协商一致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定价按照精成智控出资及资产情况,经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康明章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 限公司(以下 简称“精成智控”)60%的股权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康明章。宁 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6000 万元,实缴 0 元。转让后 由康明章履行 60%的股权对应未缴出资的实缴义务(宁波精成汽车智控系统有 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6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0 万元,转让后康明章应实缴 出资的金额为 3600 万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是公司基于长远战略发展考虑,提高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业务完整性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