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1431 证券简称:东南光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安东南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1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何立光 董监高 董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6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4 年中期报告,违反 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何立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何立光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接受全国股转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 公告编号:2024-026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保证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吉安东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251 号 吉安东南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