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1983 证券简称:春盛药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发行股票15,820,408股,发行价格为3.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95,264.72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2023年2月1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四川春盛药业集团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3〕297号)。 2023年3月6日,公司收到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款56,795,264.72元,2023年3月13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3)第02520001号)。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3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201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 公告编号:2024-045 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按照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修订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56)。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顺路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 910900758210808。 截至2023年3月6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56,795,264.72元全部缴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3月13日,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顺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6,305,264.72元、偿还银行贷款/借款20,490,000.0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为支付供应商货款33,805,264.72元、支付职工薪酬2,500,000.00元。 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履行情况较好。签约方均依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结余总额为2338.49元,公司已将剩余资金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使用金额(元) 公告编号:2024-045 一、募集资金总额 56,795,264.7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2,031.22 减:银行手续费 696.97 二、合计 56,826,598.97 三、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6,824,260.48 其中:支付供应商货款 33,805,264.72 支付职工薪酬 2,528,995.76 偿还银行借款 20,490,000.00 四、销户结余利息转回基本户余额 2,338.49 五、注销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销户时,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2,338.49元;公司在注销专户时已将该利息余额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蒲阳支行。 四、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主办券商、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出具的《单位结算账户销户通知书》 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5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