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70 证券简称:山维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山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博雅 CC7 号楼 4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树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135,8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4 人,列席 4 人,董事张俊平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杨树奎(继任董事)、郭顺清(继任董事)、张俊平(继任董事)、白立舜(继任董事)、田高(新任董事)、王华峰(继任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三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以上候选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135,8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拟提名陈夏宫(继任监事)、陈苏娟(继任监事)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 续履行职责。经核查以上候选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135,8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树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树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原董事在任期届满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董事职责。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杨树奎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合适人选。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135,8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顺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郭顺清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董事在任期届满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董事职责。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郭顺清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135,8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俊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俊平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董事在任期届满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董事职责。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俊平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135,8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白立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白立舜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董事在任期届满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董事职责。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白立舜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135,8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田高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田高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董事在任期届满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董事职责。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田高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135,8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华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华峰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董事在任期届满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董事职责。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华峰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135,8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夏宫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提名陈夏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参加监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监事在任期届满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监事职责。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陈夏宫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监事适当人选。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135,8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苏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提名陈苏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参加监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监事在任期届满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监事职责。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陈苏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监事适当人选。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1,135,8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杨树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