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贝股份: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2024年11月14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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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4702        证券简称:伊贝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伊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江苏伊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
 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未来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 运营效率指标,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 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

    3、回购股份的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公司股价,确定本次 回购价格为 1.68 元/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公 告编号:2024-052 细则》的规定。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6.66%。本
 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告编号:2024-035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3,440,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6 个月。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要约回购期限
 即 2024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1 日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8,000,000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7,838,125 股,占总股本比例
16.32%,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97.98%,回购资金总额 13,168,050 元

    要约回购期间,公司不涉及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0)、《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2)。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4 年 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 年 7 月 23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更 正后)》(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1)。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之第一次提示性公

                                                                                  公告编号:2024-035

 告》(公告编号: 2024-022)。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之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要约回购之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预受要约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4)。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一) 回购期间减持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及时向全国股 转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以及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回 购股份注销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无异议后,公司将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及时办 理股份注销手续。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 动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  备查文件

    1、要约回购业务证券过户确认书;

    2、缴款证明。

                                                  江苏伊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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