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400059 证券简称:天珑 5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洞总部基地仙洞路 33 号天珑大厦 23 楼大西洋 0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文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92,047,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597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85,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60%。 公告编号:2024-04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往年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391,824,51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8%; 反对股数 222,9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2%;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毅平、蔡孟娟 (三)结论性意见: 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