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誉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1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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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8153        证券简称:华誉能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29 号海泰大厦 9 层 921 北京华
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麻永华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罗秀兰因外出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

                                                                          公告编号:2024-035

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提名,麻永华、张军、王旭光、刘松涛、王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五位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自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2024 年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 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5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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