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8153 证券简称:华誉能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29 号海泰大厦 9 层 921 北京华誉 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刘佩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职工 4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 31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出席会议的职工审议通过,选举职工刘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名监事任期一致。刘佩先生作为职工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公告编号:2024-037 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职工大会负责,并将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上述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大会决议》 北京华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