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7845 证券简称:天驰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天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朱军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朱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应继续履行董事职责。通过对董事候选人朱军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军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符合《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7 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桂炳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桂炳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应继续履行董事职责。通过对董事候选人桂炳文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桂炳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贤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周贤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应继续履行董事职责。通过对董事候选人周贤平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贤平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应继续履行董事职责。通过对董事候选人李莉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莉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卢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卢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应继续履行董事职责。通过对董事候选人卢珊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卢珊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1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及其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天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无锡天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