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6641 证券简称:奇华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宝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 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7,81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028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已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刘宝兵、孙爽、张明、李超伟、汪有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以上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为连选连任。董事会已事先征得各董事被提名人的同意,且上述提名人选不是失信联惩对象。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任董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7,81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提名项小花、孙亚州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在法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履职。以上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均为连选连任。公司已事先征得各监事被提名人的同意,且上述提名人选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7,816,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 公告编号:2024-028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刘宝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 审议通过 兵 月 1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孙爽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 审议通过 月 1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张明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 审议通过 月 1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李超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 审议通过 伟 月 1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汪有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 审议通过 俊 月 1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项小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 审议通过 花 月 1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孙亚 监事 任职 2024 年 11 2024 年第二次 审议通过 州 月 15 日 临时股东大会 四、备查文件目录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奇华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