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66 证券简称:亿维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7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7 人 2023 年度月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2,181.74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046.25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M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M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144.38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00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8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贺爱雅:于 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 12 月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8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芳:于 2010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 开始从事新三板公众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12 月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潘红卫,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 12 月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7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 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3 年)审计收费 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20 万元。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4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4 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敏先生、任灏先生、周少元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项审计机构,具备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能够很好地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拟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符合公司对于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