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四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 第五十四条 股东会提案应当符合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 下列条件: 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一)提案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 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且属于公司 经营范围和股东会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 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事会、监事会以及连续 90 日单独或者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出提案。 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连续 90 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容。 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 临时提案必须有明确的议题、具体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决议事项以及正当的目的,必须属于股 提案。 东会职权范围以内。此外,审议事项不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定,不得损害公司的稳定性。召集人应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当在确认临时提案内容无违反本款规 定的情形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 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出股东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会 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 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 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六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 第五十七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 临时股东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 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起始期 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八条 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 以下内容: 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四)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 权登记日; 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及表决程序。 及表决程序。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容。 股东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 当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 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六十二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 第六十三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书。 其他股东(合伙企业或企业组织) 参照上述股东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出席会议。 第六十五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第六十六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 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 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 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 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 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 他地方。 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 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委托人为合伙企业的,由其执行事 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派的人作为代表出 席公司的股东会。 第六十六条 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 第六十七条 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 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 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 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 (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 东的身份认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投资者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第七十条 股东会由董事会依法召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 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并由半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数以上董事同意的一名董事主持。 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 人推举代表主持。 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 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 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 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人,继续开会。 第七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 第七十六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 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 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 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 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 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 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 保存期限为 10 年。 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七十六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 第七十七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 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 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 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 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 恢复召开股东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次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