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82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特殊条款之“补偿款及支付”条款》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特殊条款之“交割审计”条款》的议案、《关于天惠投资以债转股方式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对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设立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共计 3 名,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化工”)、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悦达”)和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惠投资”)均为新增投资者。本次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 2,064,192,47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4 公告编号:2024-0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9,598,665.28 元。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9)第 017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陕西化工、上海悦达和天惠投资分别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 1,478,398,666.36 元、人民币 99,999,999.64元和人民币 981,199,999.28 元,合计缴纳的出资款为人民币 2,559,598,665.28元,其中货币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578,398,666.00 元,债权转股权金额为 981,199,999.28 元。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出具的《关于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9〕699 号)。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 布《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新增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 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详细记录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监管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中国 公告编号:2024-082 银行丹阳支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与时 任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信息如下: 户名: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营业部 账号:523572269523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经相关部门人员自查,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存储,并会同时任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股转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主办券商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总额 1,578,398,666.00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78,398,666.00 2 其中:偿还借款 707,091,555.37 补充流动资金 501,307,110.63 对子公司投资 370,000,000.00 3 利息收入 64,656,402.93 公告编号:2024-082 减:补充流动资金 64,656,363.28 4 销户结余利息转回基本户余额 39.65 5 注销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具体补充流动资金如下表列示: 序号 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元) 1 支付职工薪酬 35,451,461.99 2 研发项目 7,488,486.34 3 日常运营费用 89,860,080.69 4 担保 368,507,081.61 合计 501,307,110.63 上述 368,507,081.61 元担保金额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到期,全部转为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偿还银团贷款。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 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截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账户余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