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430021 证券简称:海鑫科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10: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5:00—2024年12月12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公告编号:2024-024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021 海鑫科金 2024 年 12 月 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4号楼6层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拟与银行办理授信业务,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工作效率,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银行综合授信的有关事宜。 (二)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4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三)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海鑫科金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工作认真尽职,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 60 万元,聘期一年。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续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公告编号:2024-024 (一)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人:刘桂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 路186号汉威国际广 场四区4号楼6 层(邮编100160),电话:010-83815938,传真:010-81835959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