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021 证券简称:海鑫科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5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56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60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46 亿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15 亿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96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4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8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56 亿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46 亿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 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梅秀琴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多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凯飞先生,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9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 6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0 万元。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 6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0 万元。 审计费用定价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在中国证监会完成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诚信状况良好,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在中国证监会完成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诚信状况良好,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