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鑫科金: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11月2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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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430021        证券简称:海鑫科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2024)年年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  预计 2025 年  初至披露日与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内容      发生金额    关联方实际发        差异较大的原因

                                              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采购商品或  10,000,000.00    2,001,664.60  预计2025年发生额比2024年发生额
动力、接受劳务      劳务                                        较大系因公司业务拓展需求,预计交
                                                                    易有较大增长。

出售产品、商品、提  销售商品或  1,000,000.00          182.09  预计2025年发生额比2024年发生额
供劳务                提供劳务                                    较大系因公司业务拓展需求,预计交
                                                                    易有较大增长。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
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                  -      11,000,000.00    2,001,846.69              -

(二) 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一)
名称:长春方圆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溪路 1759 号 D222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胜楠
注册资本:540.868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图像采集、识别处理系统及光机电一体化的仪器整机的研发、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及计算机方面的开发、应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
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关联方(二)
名称:北京百目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科路 6 号院 5 号楼 6 层 6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中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部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关联方(三)
名称:北京创璞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 66 号院 1 号楼 1 层 13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庆南
注册资本:1477.79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关联方(四)
名称:北京海天鑫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 6 号六层 610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嘉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关联方(五)
名称:大连凯越鑫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贤路 133 号赛伯乐大厦 4 层 A44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孟繁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计算机培训;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住宿、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礼仪庆典服务;观光果园管理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餐饮配送服务;食品经营;食品加工(限经营场所备案地址经营);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方(六)
名称:合肥优视嵌入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通路 16 号软件园 5-A 楼 5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宁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视频监控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嵌入式软硬件、行业软件开发、生产、销售,视频监控、安防、弱电、网络工程建设的设计、安装、施工、维修,系统集成,计算机四技服务,电子元器件销售。

  以上关联方均为公司参股公司,交易内容主要为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向长春方圆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百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天鑫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优视嵌入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向长春方圆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百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天鑫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凯越鑫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合肥优视嵌入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晓春及一致行动人唐世明、朱国平在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遵守了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关联方董事在表决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独立董事予以认可。

    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交易,均基于真实自有业务需要,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按照市场方式确定。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性业务,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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