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璇物流: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2024年11月2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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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835936      证券简称:天璇物流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青岛天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青岛天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已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并将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对本次终止挂牌持异议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于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 未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但并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
      东;


                                                                          公告编号:2024-046

  4. 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 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
      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 不存在其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

  7.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
      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1、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每股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
  单位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
  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包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
  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
  高为基准,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各方协商确定。
2、对于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在《拟申请终止挂牌公告》公告之日后取得的公司
  股份,回购价格原则上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
  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贵司股票存在除

                                                                          公告编号:2024-046

  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挂牌贵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低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为异议股
  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回购履行期限为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60 个月内完成股
  份回购。
2、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内将经股东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
  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邮寄到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3、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
  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
  必要信息。
4、若异议股东未在次期间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
  公司的股份,回购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
  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相关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15698110626

  邮箱:qdtianxuan@sina.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安顺路 10 号青岛天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

                                                                          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故终止挂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青岛天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天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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