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后: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2.56% -0.0144 -0.0144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4.28% -0.0241 -0.0241 净利润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和格式修订外,《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公告编号:2024-065)将与本公告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披露。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四川聚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