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 付款条件 1.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以下列条件的满足为先决条件(简称“第一期付款条件”): (1)甲方、乙方及目标公司的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已通过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 (2)目标公司已取得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全部政府部门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和/或豁免(如有); (3)目标公司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债权债务清单、固定资产清单(加盖目标公司公章并由目标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为 2024 年初至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月); (4)目标公司向甲方提供一份目标公司的企业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证明目标公司目前的金融机构借款情况; (5)目标公司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目标公司的所得税及增值税纳税申报文件 (纳税期间应覆盖目标公司经营期间); (6)担保方向甲方提供一份其获权签署本协议并提供担保责任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文件; (7)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丙方及丁方在本协议中所做出的陈述和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8)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没有发生或可能发生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或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9)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债务/或有债务; (10)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政府机关限制、禁止、延迟或者以其它方式阻止或者寻求阻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的行为或程序。 2.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以下列条件的满足为先决条件(简称“第二期付款条件”): (1)乙方及目标公司向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交割事宜; (2)目标公司向甲方提供一份目标公司的企业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查询日期应晚于甲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证明目标公司不存在未偿还的金融机构借款及未替其他企业的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 (3)目标公司向甲方提供一份清税证明文件(纳税期间应覆盖目标公司设立至今的经营期间,需提供相关不动产前次过户转让凭证及完税证明),并证明目标公司不存在欠税情形。 (4)目标公司向甲方提供一份目标公司的工商档案(涵盖目标公司设立至今全部期间,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章,查询日期应不早于本协议签署日)及不动产查档证明(不动产权证号为:川 2023 江油市不动产权第 0006763 号及000764 号),并证明该不动产权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形,证明公司注册资本已完成实缴及不存在股权纠纷,不动产权产权明晰不存在争议纠纷; 3.前述付款条件的达成均以甲方的书面认可为准,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对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条件予以豁免。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规模及业务拓展的需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对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做出的决策,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存在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远方高新装备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拟签署的《四川远方高新装备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绵阳勤信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江油市勤通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四川远方高新装备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