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38879 证券简称:ST 安科达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控人之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韩卫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执行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沪 0115 民初 33680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9 月 21 日 案号:(2023)沪 0115 执 3403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9 月 26 日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韩卫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执行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沪 0105 民初 9153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 公告编号:2024-034 案号:(2023)沪 0105 执 596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11 月 28 日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韩卫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执行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粤 0306 民初 26472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 案号:(2024)粤 0306 执 98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8 月 28 日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韩卫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津 0319 民初 15540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 案号:(2024)津 0116 执恢 1155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7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2023)沪 0115 民初 33680 号 公告编号:2024-034 (2)(2023)沪 0105 民初 9153 号 (3)(2023)粤 0306 民初 26472 号 (4)(2023)津 0319 民初 15540 号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 对公司影响 公司实控人之一韩卫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会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由于韩卫华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督促韩卫华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项,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天津安科运达航空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